3月19日,北海市廉租房杭州路小区一期项目建设工地看到,挖掘机在开挖壕沟,供电、供水、电信、建筑等工程技术人员有的在壕沟内铺设相关管网,有的在往来运送建筑材料,有的在砌围墙,争取让已经完成主体装修的432套房于下月交付使用。
据介绍,我市廉租房杭州路小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9977.93平方米,计划于4月投入使用,目前正抓紧配套收尾工程的建设。所建的廉租住房均为步梯结构,楼高6层,每户室内面积大约49.2平方米,两房一厅一厨一卫。
为了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如期完成,负责廉租房建设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公司北海分公司要求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和复检,然后再请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才能统一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据悉,与《2008年度北海市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有关条件及其标准(不含合浦县)》中的规定相比,新《标准》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由“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由“低于2160元”放宽到“低于6547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使用面积由“低于8平方米(含8平方米)”放宽为“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或无自有住房”,原有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北海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条件,修改为“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城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符合条件的,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15天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交市辖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公示,然后再到市辖区政府核实确认、公示,最后报建委备案,然后进入住房安排程序。
我们从住房保障科了解到,目前,市本级的辖区政府正在对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条件审核,4月,一批通过审核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入住杭州路小区的432套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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