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李平 通讯员 陈虹倩) 国家旅游局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对全国出境旅游组团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换发,并调整了组团社的许可证编号。换发期间,一些出境游组团社变更了名称,生效日期为2010年9月1日。为此,南宁警方昨日发出警示:市民在参加团队出国(境)旅游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组团旅行社,防止“野马旅行社”和“野马导游”等不法机构及人员的出国(境)旅游诈骗,以保障出国(境)旅游的合法权益。广大市民如发现“野马旅行社”和“野马导游”招揽出国(境)旅游的游客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警方举报电话:0771-289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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