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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厦出差旅游等可申办暂住证 与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发布日期:2010-12-03     编辑:北海旅行社

   来厦出差旅游可申办暂住证 与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今后,到厦门来出差、旅游、就学等的暂住人员,也可以申请办理暂住证。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在昨日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根据新规定,到厦门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出差等暂住人员,按照规定申请暂住人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办暂住证,但因工作、生活等需要申请办理暂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办理。

    以上人员申请办理暂住证时,应提交暂住人员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近期标准照片3张。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卢士钢表示,近年来,我市对申办暂住证的暂住人口出台了一系列与市民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如办理旅游年卡、公交IC卡等,同时,对外来人员办理社保、子女就学和暂住落户等,要求以办理暂住证为条件。《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此前仅对应当申办暂住证的情形做了规定,对部分暂住人员因工作、生活需要,自愿主动申办暂住证的没有明确规定,为保障暂住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暂住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有必要进行修改。(记者 吴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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