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对广西区旅游行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统一旅游行政处罚具体实施标准探索旅游柔性行政执法方式,建立旅游柔性行政执法制度。自治区旅游局第57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指导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程序进行制定。由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张春林副教授,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唐晓华、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张瑞梅副教授等专家组成的课题组,起草完成了《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邀请法学专家进行了论证。学者对《指导标准》给予了较高评价。
《指导标准》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遵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为树立旅游行政部门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建设旅游强区创造良好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13.01.04 北海旅行社编辑
*声明:文章仅做分享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