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值旅游旺季,旅游市场中也存在着众多“商家大让利”等购物推销活动。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日前国家旅游监督部门针对这一现象发布旅游提示,旅游者切忌轻信“商家让利”、“攀老乡”等宣传噱头,应理性购物。
据了解,市民李先生刚刚退休,子女为其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无强制购物的港澳游旅行团。李先生在港澳期间没进购物店。本以为旅程就此愉快结束,没想到在珠海口岸返回时,全团游客被导游带到一家无牌无号的珠宝店,一位自称经理的人向团友推销商品,称其不缺钱,只缺人情和面子,要将2万元的钻戒以900元的价格卖给游客,希望大家给个面子。李先生被说得晕头转向,就买了个钻戒,后经鉴定只值几十元,他遂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
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提出警示:首先,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其次,各旅行社应按照《旅游法》的有关规定,主动调整经营方式,纠正低价收客、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收取不正当利益的不合理经营模式,切忌侥幸心理,旅游部门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惩不贷。此外,旅游者如自愿购物,应选择有一定知名度、美誉度的商家,不要轻信“商家大让利”、“生子祈福”、“攀老乡”等宣传噱头,估算商品的合理价格,理性消费。购物后,应要求商家开具正规的发票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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