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旅游网讯) 2014年2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广西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的颁布出台是我区旅游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有关专家认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完善我区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布局,改善旅游休闲环境,切实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让休闲旅游真正走入百姓生活。
当前,广西正在加快推进旅游业实现跨越发展,全力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广西旅游业发展正在从量变发生质变,逐渐成为全区的战略性支柱产业。2013年,全区旅游总收入达2057.14亿元,比上年增长23.95%。旅游休闲,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不可或缺的一种生活方式。
《细则》结合近几年中秋、国庆长假运行情况及有关舆情,重点强化了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有关内容,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区城镇职工弹性休假及带薪休假覆盖50%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职工。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额比2012年增长超过40%,居民人均休闲出游率比2012年提高1倍以上。到2020年,全区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细则》提出,要加快贯彻落实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依法保障职工休假权利,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企业单位社会责任体系考核,确保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到位。在国家法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下,鼓励职工灵活安排假期(双休日、节假日、带薪假期)。《细则》还提出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总结经验并逐步向全区推广。(摘自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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