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2018年北海市空气质量三项重要指标(综合指数、PM2.5、PM10)均位居全区第一,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3天,优良率为94.0%,较2017年上升1.9%。
据悉,2018年,我市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持续发力,取得显著成效,空气质量优良率及PM2.5指标均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衡量空气质量好坏的关键性指标综合指数3.14,位居全区第一(该指数越小越好,全区平均3.74)。六项常规污染物指标中,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位居全区第一(全区平均水平35微克/立方米);PM10为46微克/立方米,位居全区第一(全区平均水平5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1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1.3毫克/立方米、臭氧8小时138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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